FMD 關鍵規定: 十件不該做的事

海莉規定的十件不該做的事我一直把它記在心中,不要讓不小心破壞了辛苦的努力。

十件不該做的事情

1) 不吃小麥: 用小麥製作的麵條,麵包全部禁止。

2) 不吃玉米。

3)不吃乳制品: 牛奶,優格, 起司全部禁止。

4)不吃黃豆,所有的黃豆製品如豆腐,豆漿,醬油, 味噌都禁止。台灣的黑豆也是屬於黃豆種的,所以也是被禁止。

5)不吃精緻糖, 白糖,蜂蜜,楓糖都不能吃。

6)不喝含咖啡因的飲料,咖啡,綠茶都不行喝。

7)不能喝酒。

8)不能吃果乾和喝果汁。所以水果乾,枸杞,紅棗都不能吃。果汁是指把水果榨汁,去掉果肉的,不能喝。唯一能喝的是果昔,就是把水果蔬菜一起放在果汁機打成有渣的果昔。連渣一起喝下去。

9)不吃人工甜味劑,如減肥糖,和一切含減肥糖的飲料。

10)不吃市售減肥食品。像標榜低卡的餅乾,薯條。



留言

  1. 請問外出用餐時,該如何取用食物又能遵守FMD的原則?謝謝依莎的回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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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外食很難達到要求,只能盡量避開可能會存在的糖,乳製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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